在1980年的聯合國“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會議”中,新能源被定義為利用新技術和新材料,對傳統可再生能源進行現代化開發和應用的能源。這些能源取之不盡且循環利用,旨在替代對環境造成污染的化石能源,如太陽能、風能、生物質能、潮汐能、地熱能、氫能和核能等。
根據《2013-2017年中國新能源產業調研與投資方向研究報告》,新能源一般涵蓋可再生能源的新形式,如太陽能、生物質能、水能(小型水電)、風能、地熱能,以及海洋能中的波浪能、洋流能和潮汐能,以及環保的氫能源。這些能源區別于已大規模使用的煤炭、石油、天然氣等常規能源,后者因為資源有限和環境影響而受到關注。
在中國,水能、風能、生物質能和太陽能等構成了具有可循環利用特性的新能源產業,它們不僅是能源供應系統的補充,也是環保和生態保護的重要途徑,符合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需求。
常規能源指的是技術成熟、廣泛應用的能源,如煤炭、石油和天然氣,而太陽能、風能等則是新興且有待大規模開發的新能源。甚至,廢棄物的資源化利用也被視為新能源技術的一種新形式,隨著科技發展,工業和生活垃圾的能源化利用正在被深入研究。
總的來說,新能源包括太陽能、風能、生物質能、氫能、地熱能、海洋能以及從廢棄物中提取的能源,這些是未來能源結構的重要組成部分,它們在不同歷史時期和科技背景下,代表著不斷發展的能源新領域。



已關閉
